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列表

湖南摩托车冲卡事件引热议!野蛮执法已成顽疾,却迟迟未能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6-17 07:52:03

摩托车冲卡被交警推翻摔下马路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人都感到无语和愤怒。城管和交警的野蛮执法已经成为社会的顽疾,却迟迟未能解决。

16日网传视频疑是湖南株洲一穿交警制服的人在拦截一过路骑摩托车男子,看到骑摩托车男子没有减速停车的迹象,就一连推了三把骑摩托车男子,硬硬把骑摩托车男子从路上推下路坎。


(相关资料图)

当辅警故意把摩托车推倒的瞬间,就已经把普通的交通违法变成故意伤害了,但当地只是简单开除了事,是不是有故意包庇的嫌疑?幸好驾驶员只是轻伤,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那个辅警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确定是辅警干的了?又是一个人在执行国家赋予警察的权利,他这样干是不是已经属于犯罪了?求解?

一个交警可以随意查车吗?而且不是在大路上设卡点,没有摆放提示椎桶,就算冲卡也不允许强制拦车,更不允许推车了,这叫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幸好那地方不高,要是摔残废了或者摔死了谁来负责!

这不是罪犯,只是一个没戴头盔的普通民众。让他走了,也只是少罚100元。但不能要他的命。只是没有戴头盔而已,一个非常轻微的违法行为,警察的做法明显超出了执法权限,可以事后追查处置,不能伤害他人生命健康,必须严惩执法人员,否则老百姓如何有安全感。

戴不戴头盔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为了老百姓的安全让老百姓处于危险之中实不应该,已经背离了初心。

如果这个骑车的是杀人犯警察怎么做都不为过!但是如果人家只是不愿接受检查就害人性命就太说不过去了!

规范交通秩序很正常,但千万不能过度!影响百姓生活工作需要,更增添一些交通事故!

这是真实的执法,现在太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语刺激人,让行为人做出不理智行为,然后标榜或断章取义,自己有多文明执法,偏离导向,从中获利,看看,执法人的心态变化后违法行为,其实,有他们在,那里就会堵车,那里就会有违法。

应在合法设卡查处违章现场周边设置临时高清摄像头,一旦有人非法闯卡,可以及时拍下,之后,发布通告,敦促违法当事人自首,并采取技术或悬赏等手段查找,而现场这样恼羞成怒,存在报复意味,几次三番推搡骑车人的行为,太危险、太恶劣,应对相关人员及其上级采取严厉惩戒措施及追究法律责任!

假如,骑车的是个交警,推人的是百姓,会是什么结果?大家应该清楚辅警是没有执法权,而且还是在一个人的情况下。这个属于暴力执法,如果造成摩托车司机死亡的是要负刑事责任,如果现场没有正式民警,警务辅助人员是无权执法!

不光辅警承担责任,交管局也要承担责任。不能开除了事。从正常说,这个交警的领导,领导的领导,分管交警队的副市长都有责任,如果从严,可能都会被处理,最低要有记过处分,和职务降级!

在这个制度下,发生这样的事,只能用震惊来表达!这是对生命的藐视和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法律是神圣的,执法不规范是在亵渎法律的尊严,请执法者三思而后行,执法对象你父母兄弟姐妹怎么办,法治环境不是公民如何遵守规定,而是执法人员是否依法执行。

X 关闭

Copyright ? 2015-2018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36

邮箱 : 55 16 53 8 @qq.com